京津冀等地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
生态环境部等18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其中提出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要目标,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持续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深入推进锅炉、炉窑综合整治,推动落后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更新。各地加强生态环境与市场监管、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信息共享,开展全面排查,完善锅炉和炉窑清单,覆盖全燃料种类、各行业领域、不同炉型。在保障供暖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淘汰35 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含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除保障电力安全供应以外的燃煤锅炉,确有必要建设的,依法落实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原则上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并纳入锅炉清单统一监管。推动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新型煤气化工艺改造;取缔燃煤热风炉;对使用煤炭、重油等高污染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炉窑以及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加快推动使用清|洁低碳能源或利用工厂余热、集中供热等进行替代。2023年12月底前,淘汰燃煤锅炉47台、煤气发生炉168台;山西关停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陕西制定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退出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