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低排放是煤电行业的唯一路径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而将近一半的煤炭被用于发电,发电行业污染物排放量在排放总量中占据相当比重,因此,“治霾首先治煤,治煤重在治电”已经得到决策层的高度重视。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通过加快燃煤电厂升级改造,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是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善大气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并明确提出,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
日前,国家发改委、环保部、能源局等三部委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对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实行电价支持。其中,对2016年1月1日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1分钱(含税);对2016年1月1日之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其统购上网电量加价每千瓦时0.5分钱(含税)。电价加价标准暂定执行到2017年底,2018年以后逐步统一和降低标准。
受制于资源禀赋和能源结构,在我国每年近40亿吨的煤炭消费总量中,约有近47%用来发电。因此,火电行业理所当然也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排放源。环保部数据显示,火电行业以上三种污染物排放量占整个工业排放量的比重分别达到44.9%、64.5%和23.3%。
2013年以来,每年冬季大范围持续雾霾带来的环保压力,正在加快推动我国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加快推动能源结构调整。这种情况下,火电机组出力明显受到抑制。数据显示,今年1-10月份,全国总发电量同比增长0.1%,其中火电发电量同比下降2.4%;1-10月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3563小时,同比减少304小时,降幅远超其他形式电源。
虽然受资源禀赋影响,未来长期煤炭以及燃煤发电在一次能源和电源结构中仍将占据绝对主体地位,但不容质疑的是,随着环保力度不断加大,清洁能源持续快速发展,燃煤发电污染物排放如果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其市场份额势必将会被继续蚕食,而且这一进程还可能会有所加快。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燃煤发电进行超低排放改造,进而实现煤炭清洁利用,既是为解决大气污染贡献力量,也是煤电行业的自我救赎。
当前,国家对煤电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加大政策激励,予以政策支持。燃煤发电企业应该抓住机会,加快超低排放技术改造,为本企业和本行业未来发展争取更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