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生物质能部分)
按照因地制宜、统筹兼顾、综合利用、提高效率的思路,建立健全资源收集、加工转化、就近利用的分布式生产消费体系,加快生物天然气、生物质能供热等非电利用的产业化发展步伐,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和效益。
1、加快生物天然气示范和产业化发展。选择有机废弃物资源丰富的种植养殖大县,以县为单位建立产业体系,开展生物天然气示范县建设,推进生物天然气技术进步和工程建设现代化。建立原料收集保障和沼液沼渣有机肥利用体系,建立生物天然气输配体系,形成并入常规天然气管网、车辆加气、发电、锅炉燃料等多元化消费模式。到 2020 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达到 80 亿立方米,建设 160 个生物天然气示范县。
2、积极发展生物质能供热。结合用热需求对已投运生物质纯发电项目进行供热改造,提高生物质能利用效率,积极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为县城及工业园区供热,形成 20 个以上以生物质热电联产为主的县城供热区域。加快发展技术成熟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供热,推动 20 蒸吨/小时(14MW)以上大型先进低排放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供热的应用,污染物排放达到天然气锅炉排放水平,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鲁等地区工业供热和民用采暖领域推广应用,为工业生产和学校、医院、宾馆、写字楼等公共设施和商业设施提供清洁可再生能源,形成一批生物质清洁供热占优势比重的供热区域。到 2020 年,生物质成型燃料利用量达到 3000 万吨。
3、稳步发展生物质发电。在做好选址和落实环保措施的前提下,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进程,重点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级市及部分县城,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到2020 年,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装机达到 750 万千瓦。根据生物质资源条件,有序发展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和沼气发电,到 2020 年,农林生物质直燃发电装机达到 700 万千瓦,沼气发电达到 50 万千瓦。到 2020 年,生物质发电总装机达到 1500 万千瓦,年发电量超过 900 亿千瓦时。
4、推进生物液体燃料产业化发展。稳步扩大燃料乙醇生产和消费。立足国内自有技术力量,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大力发展纤维乙醇。结合陈次和重金属污染粮消纳,控制总量发展粮食燃料乙醇。根据资源条件,适度发展木薯、甜高粱等燃料乙醇项目。对生物柴油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提升产品质量,满足交通燃料品质需要。加快木质生物质、微藻等非粮原料多联产生物液体燃料技术创新。推进生物质转化合成高品位燃油和生物航空燃料产业化示范应用。到 2020 年,生物液体燃料年利用量达到 600 万吨以上。
5、完善促进生物质能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保护生态环境。制定生物天然气、液体燃料优先利用的政策,建立无歧视无障碍并入管网机制,研究建立强制配额机制。完善支持生物质能发展的价格、财税等优惠政策,研究出台生物天然气产品补贴政策,加快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