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将在2020年彻底淘汰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山东省加强污染源头防治推进“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调整“四个结构”,做到“四减四增”,即调整产业结构,减少过剩和落后产业,增加新的增长动能;调整能源结构,减少煤炭消费,增加清洁能源使用;调整运输结构,减少公路运输量,增加铁路运输量;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
在措施方面,一方面压缩煤炭存量消费。推进燃煤锅炉和工业炉窑综合整治,要求7个传输通道城市30万千瓦及以上热电联产电厂15千米供热半径范围内的燃煤锅炉有步骤、分阶段全部关停整合。到2020年,完成17台共591蒸吨燃煤锅炉淘汰任务,减少煤炭消费量172万吨。全面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
加快淘汰落后燃煤机组,淘汰一批服役期较长机组、大机组供热覆盖范围内的小机组、去产能企业配套机组和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且不具备改造提升条件的30万千瓦以下机组。今年底前,淘汰燃煤机组81.35万千瓦,减少煤炭消费102.5万吨。
积极开展燃煤供热锅炉清洁能源替代。提出各设区市以乡镇或区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并将完成“电代煤”和“气代煤”的地方划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2020年采暖季前,全省基本实现平原地区散煤清零。
对暂不具备清洁采暖条件的山区,推广使用型煤、优质无烟块、兰炭等洁净煤进行替代,严格控制劣质煤炭进入消费市场。
另一方面,控制新增煤炭消费。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重点区域不再新增燃煤机组装机容量,新增用电量主要依靠非化石能源发电和外输电满足。对于确需建设的耗煤项目,严格落实替代源及替代比例,所有新、改、扩建项目一律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