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生物质锅炉补贴政策:每蒸吨5万元,最高达50万元
东北地区生物质资源丰富,生物质能作为清洁能源,相对于风光发电更具稳定性。郑锅生物质能高效清洁燃烧技术是否成熟,与燃煤相比,二氧化硫排放减少90%以上,二氧化碳实现了零排放,而且生物质锅炉运行成本低于电锅炉与天然气锅炉。
在我国“双碳”目标引领下,生物质能的低碳优势,日渐受到市场关注,“煤改生物质”、“新建生物质锅炉”进程中,企业较为关注生物质锅炉补贴相关政策。
黑龙江
对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绥化市、大庆市乡村两级(不含城中村和城市近郊区,其中城市供热网络能够辐射到的为城市近郊区)为农户集中供热的企业和政府、学校、卫生院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造或新建生物质锅炉替代燃煤锅炉,亚布力滑雪旅游度假区、雪乡旅游景区列入散煤污染治理“三重一改”的燃煤锅炉改造生物质锅炉,并实际燃用秸秆成型燃料或秸秆打捆直燃的,每蒸吨给予5万元定额补贴,单个项目锅炉最高补贴额度不超过50万元。
吉林省
加大我市秸秆能源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一是充分利用好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奖补政策。根据《吉林市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实施方案(2022-2024年)》规定,拟对吉林市2022年至2024年清洁取暖项目实施补贴,包括生物质供热锅炉、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等,有效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效率。
二是落实生物质发电电价政策。2020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能源局出台了《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2021年8月印发了《2021年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机制,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同时明确后续生物质发电项目补贴中央分担部分将逐年调整。
出台奖励补贴政策。一是制定秸秆全量化处置财政资金补贴方案。在市级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每年拿出3000万元,统筹用于秸秆收储运和无害化处置,同时拿出一定补贴,鼓励秸秆供热锅炉直燃改造,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增加秸秆消纳量,实现就近消纳;各县(市)也加大资金补贴力度,按每亩20-30元对秸秆收储和处置作业进行补贴
辽宁省
大型燃煤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生物质锅炉项目实行阶梯资金补助标准,2019-2020年、2021年、2022年分别按7万元/蒸吨、5万元/蒸吨、4万元/蒸吨补助。2023年起,不再给予大型燃煤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资金补助。大型燃煤锅炉房与热电厂合作项目按燃煤锅炉房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补助标准补助,用于供热主管网建设,补助给主管网建设单位。
居民燃煤供暖锅炉并网到清洁化燃煤热源(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热电厂或锅炉房),按实现并网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补助(含供暖单位自行整合)实施并网单位,被并网单位按拆除锅炉25万元/蒸吨补偿(锅炉设备由被并网单位自行处置,并提供相应的换热站场地)。
工业企业、服务业燃煤锅炉并网到清洁化燃煤热源,按实现并网建筑面积25元/平方米补助实施并网单位,被并网单位不予补偿。
燃煤锅炉改为天然气、电锅炉(含热泵)供暖的,按新建锅炉20万元/蒸吨补助。新建天然气、电锅炉(含热泵)超过原燃煤锅炉吨位的,按原锅炉吨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