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助力国家高污染小锅炉淘汰、改造
浙江省杭州市日前正式出台《杭州市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从主城区向县(市)逐步推进,到2017年底,燃煤及其他高污染燃料小锅炉一个不留。这是为提高空气质量,打造“西湖蓝”而做出的进一步努力。
杭州市的这个方案明确了小锅炉的界定,即容量在10蒸吨/小时(含)以下,燃烧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熔炉、窑炉、煤气发生炉和茶水炉等。小锅炉也是一个小产业,杭州市根据相关标准将属于高污染范畴的锅炉燃料分为了三种:一是原(散)煤、煤矸石、粉煤、煤泥,以及硫含量大于0.3%的固硫蜂窝型煤;二是重油、渣油,以及硫含量大于0.5%、灰分含量大于0.01%的轻柴油、煤油;三是各种可燃废物和直接燃用的生物质燃料(树木、秸秆、锯末、稻壳、蔗渣等)。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如有新的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目前,杭州全市共计17个区、县(市)、开发区等,各地情况各有不同。根据实际情况,该方案中规定杭州市淘汰改造分几步来完成:
①在2015年底前,全市确保淘汰改造高污染燃料小锅炉850台,力争完成1200台,其中主城区及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杭州经济开发区全面淘汰或改造10蒸吨/小时(含)以下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明年6月底前,下属县(市)基本完成10蒸吨/小时(含)以下高污染燃料小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到2017年年底,全市全面淘汰或改造10蒸吨/小时(含)以下高污染燃料小锅炉。并对全市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集中进行核查验收。市政府将严格对各地各有关部门进行考核,对小锅炉淘汰改造工作实施每月统计、通报制度,并对淘汰改造情况进行排名。
②针对高污染燃料小锅炉这个产业,将实施淘汰和改造提升两种方法。对未经批准的、在质检部门已报“停用”的小锅炉和建成区内的茶水炉、热水炉等,一律淘汰拆除,不得改建。淘汰拆除的标准是:对烟囱、主气管、进水管等设备进行去功能化拆除,使其丧失使用功能;认定时需提供小锅炉拆前、拆中、拆后三张照片,同时办理锅炉注销手续;同时提倡改造提升一批:对已经批准且在本次淘汰改造范围内的小锅炉,鼓励改为集中供热或使用天然气、电等清洁能源;使用天然气、电、成型生物质能源以外的其他非高污染燃料的小锅炉,需经环保监测排放达标后方可投入使用。
③资金补贴是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这次高污染燃料小锅炉淘汰改造,市本级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补助。在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年底期间,对完成或超额完成当年市政府下达目标任务的区、县(市),经考核验收后,根据当年完成淘汰改造的锅炉容量或数量,由市本级财政以“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1万~10万元不等的补助;对改造方式为使用成型生物质能源的锅炉,按上述标准的50%给予补助;对2016年7月1日及以后完成淘汰改造的锅炉,按上述标准的80%给予补助。同时要求各地根据实际,在市本级政策支持的基础上,设立专项补助或奖励资金,支持当地高污染小锅炉的淘汰改造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