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发布取缔2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通告
在北京等地严格取缔燃煤锅炉的环保治理道路上,又出现了一个同行者——沈阳。日前,沈阳市环保局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大气污染管理的通告》已正式发布。该通告的发布旨在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在沈阳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强大气污染管理。
目前绝大多数省市取缔的燃煤锅炉都是10吨以下小燃煤锅炉,因此沈阳此次发布的有关2017年底前取缔20吨以下燃煤锅炉可以说是非常严苛且艰巨的任务。但这也充分体现了沈阳市治理雾霾的决心。这个通告到底严在哪里呢?
1、全面控制燃煤项目。根据通告规定,在2017年底前,沈阳市将拆除20吨以下燃煤锅炉,未经批准禁止新建燃煤项目,未纳入供热规划的供热项目必须采用清洁能源。通过限制燃煤项目建设,从源头降低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2、全面推行绿标路。根据通告规定,目前沈阳市二环内已经全部划定为绿标区,黄标车辆在二环内一律限制行驶,对驶入的黄标车,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电子眼抓拍的方式实施处罚。
3、制定严格的扬尘防护措施。包括对沈阳市混凝土生产企业拟定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对不能达到要求的,坚决予以停产治理;对建筑工地实施全面的抑尘措施,扬尘排放超标的施工工地,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并依据沈阳市有关规定取消该项目施工方在沈阳市的招投标资格。对货运车辆带泥上路和没有抑尘措施的,也将受到严厉处罚。
4、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新标准。通告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火电行业燃煤、燃油和燃气发电锅炉及单台出力65t/h以上除层燃炉、抛煤机炉外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非发电蒸汽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全部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非火电行业的燃煤、燃油和燃气锅炉,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按照《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规定的特别排放限值执行。
本次通告制定过程中全面吸收了环保、公安、交通、建设、规划、发改等部门的管理意见和沈阳市各有关领域的法规规章内容,新通告的实施将秉承部门联动的方式。另外,沈阳市居民如发现相关违法行为,可以根据通告规定的各项内容,向有关部门实施投诉举报。需要强调的是,该通告发布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整当前的能源结构和经济结构,保障沈阳市经济发展环境。虽然通告严格控制了新建燃煤污染项目,但也提出了大力发展清洁能源的内容,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发展与环境,实现环境的优化和经济的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