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金坛区燃煤锅炉改气政府资金奖补扶持政策补助
常州燃煤锅炉治理进度加快,也刚刚出台了《关于对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行资金奖励的意见》,内容中明确了燃煤锅炉拆改治理的奖励范围:列入2017-2018年关停计划的7台燃煤型10-35蒸吨/小时锅炉。
燃煤锅炉变更为清洁能源锅炉设备的资金奖励及补助标准:
1、对燃煤锅炉按时间节点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锅炉替代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奖励资金由区财政以3万元/蒸吨作为基准数进行奖励。列入2017年计划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奖励资金上浮15%;列入2018年计划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的,按时间节点提前一个季度以上的,奖励资金上浮10%。
2、省、市上级部门如有相关专项补助资金,待补助资金到位后也全额拨付企业;未按时间节点完成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企业不享受奖励资金。
3、企业燃煤锅炉按时间节点要求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到位后,向区263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供燃煤锅炉注销、供气合同、改造前后照片等资料。由区“263”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发改、财政、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和所在镇政府对企业燃煤锅炉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工作进行联合验收,形成验收意见。验收通过后,企业向区环保部门申请资金奖励,区财政局依据验收意见拨付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