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长武县秸秆、稻壳等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政府资金扶持补贴政策
生物质燃料综合利用主要任务:
推进秸秆高效清洁能源化利用。推广固化成型、生物气化、热解气化、炭化等能源化利用技术,鼓励支持投料棚、成品库、购置固化成型设备等项目;按照省上制订出台的《二次配风多燃料高效清洁水暖炉推广目录》,对使用固化成型秸秆、果枝等二次配风多燃料水暖炉具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实现秸秆、果枝等高效低排放燃烧和清洁取暖。推广基于水热液化秸秆高效制取生物燃料、化学品及活性炭材料等一体化综合利用技术,建设一批秸秆沼气工程,实现秸秆沼气直供农户。2017年12月31日前,以镇办为单位建设至少1个秸秆沼气示范项目。鼓励燃煤电厂锅炉实施秸秆掺烧甚至生物质发电,力争2017年秸秆高效清洁能源化利用实现较大突破,2018年12月31日前利用率达到5%。
具体的生物质燃料补贴方法:
为了鼓励秸秆综合利用,根据省上行动方案省级财政承担40%资金补贴。其中,农户全量还田的,每亩补助20元。秸秆能源化利用的,新建年产成型燃料5000吨示范项目,补贴40万元。购置二次配风多燃料型清洁炉的给予30%的补贴。秸秆肥料化利用的,每生产1吨商品有机肥,补贴50元。秸秆饲料化利用的,规模化畜牧养殖场新建青黄贮窖,每立方米补贴20元。秸秆基料化利用的,每吨基料补贴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