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政府燃煤锅炉改造补贴标准
按照四川锅炉治理的要求,到2020年全面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油、柴)锅炉;对符合条件的燃煤锅炉、燃煤窑炉电能替代项目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给予资金补助;结合电力体制和输配电价改革,对其他电能研究技术项目提供项目支持,制定电能替代电价政策,暂缓征收各种基金及附加。
目前,四川已出台电能替代实施意见、“煤改电”财政补贴范围和标准等多个文件。其中,电能替代输配电价政策明确:2017年1月1日以后新建电锅炉和改造燃煤、燃油、燃气锅炉等电能替代项目按单一制输配电价0.105元/千瓦时(含线损)执行,且到户电价由上网电价和输配电价两部分组成,不再收取基本电费、政府性基金和附加,到户电价是所有电价中最低的一类,全年平均水平约为0.3-0.35元/千瓦时;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1-10蒸吨的强制改造煤锅炉企业,2017、2018年分别按每蒸吨3万元、2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贴,2019年及以后实施燃煤锅炉改造的不再给予补贴;10蒸吨以上鼓励改造煤锅炉企业,2017-2019年分别按每蒸吨10万元、8万元、6万元标准予以一次性补贴,2020年及以后实施改造的不再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