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燃煤锅炉改造淘汰财政补贴办法
2019-08-31
近日,济南密集出台一系列新政,要求莱芜区、钢城区、莱芜高新区等高看齐,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治大气污染,淘汰和改造燃煤锅炉成为一道必答题。
1、对按时限要求完成燃煤锅炉淘汰(替代)的,通过验收后,每置换改造1蒸吨燃煤锅炉给予10万元补贴;
2、对提前完成淘汰(替代)的,通过验收后,每置换改造1蒸吨燃煤锅炉给予5万元奖励;
3、燃煤锅炉煤改气的企事业单位免缴燃气管网建设费;
4、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过程中涉及的立项、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道路刨掘和建设施工等审批手续,各相关部门要开辟绿色通道,实行联合审批,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缩短审批时限。
另外,原莱芜市区域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早在2017年10月底前就要求淘汰。本次排查过程中,还要求对于新发现的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予以取缔,并不再享受补贴、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