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锦州燃煤锅炉拆改情况
为抓好《锦州市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强燃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锦州市今年将继续开展淘汰燃煤小锅炉工作,计划拆除10吨以下燃煤锅炉133台。
2016年和2017年,锦州已累计拆除燃煤锅炉801台。今年锦州计划拆除10吨以下燃煤锅炉133台,总计505.22蒸吨,其中涉及服务业锅炉2台、工业锅炉29台、供暖锅炉102台。
为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工作进度,除完成确定的任务指标外,锦州市还将根据全市供热规划的调整,对禁燃区内供暖调峰炉以外的其他燃煤供暖锅炉视情况予以拆除,并鼓励最大限度地拆除建成区和各类工业园区之外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做到能拆尽拆。同时,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锦州市政府成立了拆除燃煤小锅炉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相关县(市)区在8月底前全部完成拆除任务,9月份市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对按时完成拆除任务的给予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约谈和通报批评。
连续3年来,锦州市将分散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作为蓝天工程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实施《锦州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实施方案》,划定42.02平方公里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75.8%,为逐步推进小锅炉拆除和后续改造及管理明确了任务要求和法律依据。同时,锦州市制定了分阶段实施拆除计划,先后制定浴池、供暖小锅炉、工业锅炉等拆除实施方案,有目标、有重点地推进拆除计划。多部门合力攻坚,市环保、住建、经信等部门加强工作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紧紧盯住市政府确定的时间节点,多次组成联合工作组,深入拆除现场办公,确保锦州生态环境逐步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