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主城区燃煤小锅炉治理情况
2018-06-30
为继续巩固城区“禁燃”工作成果,不断优化城区能源结构,安徽池州日前对主城区范围内散煤燃烧、燃柴及餐饮油烟达标情况开展专项整治。
此次整治行动将持续至8月31日。期间,该区将开展散煤运输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散煤及其制品运输车辆管理,严禁运输煤炭及其制品进入主城区。将全面取缔主城区内餐饮燃煤灶、燃烧散煤、燃柴的小茶浴炉、煤球炉或燃煤锅炉,取缔工作实行网格化包保,责任到人,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另外,还将进一步加强禁燃区内散煤销售网点清理整治工作,依法取缔禁燃区内无营业执照的散煤销售网点,有营业执照的散煤销售网点按《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确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燃料组合类别的通告》要求执行,禁燃区内全面禁止销售高污染燃料(所有煤炭制品),同时禁止利用散煤生产蜂窝煤进行销售的经营行为。开展主城区餐饮单位的油烟达标排放整治工作。有油烟排放的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安装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油烟净化设施和油烟排放烟道,同时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要求,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