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2018年燃煤锅炉淘汰改造实施方案
1、治理目标:
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市城区和开发区(井冈山经开区、吉安高新区、工业园区)在用锅炉煤改清洁能源;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基本淘汰(改造)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各县(市、区)基本淘汰(改造)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面完成全市燃煤锅炉淘汰(改造)目标任务。
2、具体方案:
确定淘汰(改造)方式。各地要结合实际,选定供能方式,制定实施方案。择优确定有资质、有资源、有成功案例的服务商,加快实施燃煤锅炉淘汰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采用集中供热方式(且应统筹覆盖每小时10蒸吨以上锅炉的供热),供热站建设须经发改、环保、市场监管、安监、规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批和竣工验收后使用,确保运行良好、供能稳定、排放达标。
对燃煤锅炉改造中所涉及的图纸设计、备案审批、改造(拆除)、变更登记等程序一律严格按照相关部门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凡天然气管网覆盖范围内且气源能够保障供应的区域,10蒸吨及以下锅炉应实施天然气改造工程,实现中心城区(“四区两县”)范围内煤改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逐步退出,减少现有存量。10蒸吨以上锅炉必须进行烟气除尘和脱硫脱硝改造。使用成型生物质燃料的用户,不得擅自更换成煤或直接燃用生物质等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