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将拆改35吨及以下吨位燃煤锅炉
2018-07-18
近日,宝鸡市高新区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暨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推进会,对下一步铁腕治霾等相关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会议要求,要强力推进燃煤锅炉拆改工作,拆除区内35 蒸吨/ 时以下所有燃煤锅炉,减少煤炭消费量,确保大气质量持续向好。
会上下发了《宝鸡市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的通知》和《宝鸡高新区铁腕治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燃煤锅炉拆改工作的通知》。高新环保分局负责同志对两个通知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锅炉拆改任务作了要求部署。根据安排,8 月10 日前,高新区35 蒸吨/ 时以下燃煤锅炉要全部拆除( 其中20 蒸吨/ 时及以上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除外),严格做到锅炉主体移位, 烟囱拆除,所有连接管道和线路切断,并注销锅炉有关手续。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有关部门要带头拆除燃煤锅炉, 其中教育、卫计、银行、电力等部门负责本系统驻镇下属事业单位的燃煤锅炉拆除改造;各镇对辖区内小宾馆、小浴池、小饭店等所有商业经营性燃煤锅炉、商住两用燃煤锅炉一律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