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淘汰20吨以下燃煤锅炉并将加强集中供暖力度
今年,沈阳将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65台,加快推进老虎冲、大辛、西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促进华润浑南热电厂新建项目、沈海热电厂异地扩建项目等。对暂不具备清洁能源替代散煤条件的地区,在沈阳市三环内及三环外重点区域内以清洁型煤配合专用炉具方式替代14000户居民散煤。
近日,沈阳市发布2018年散煤治理工作方案,2018年年底前,全市散煤替代率达到25%以上,城区散煤替代率达到55%以上,县城和城乡结合部散煤替代率达到35%以上,农村地区散煤替代率达到15%以上。
散煤是指工业锅炉、集中供暖等燃煤除外,经小煤炉或小锅炉等燃煤机具燃烧,未经烟气后处理,直接低空排放的燃煤。其范围包括城镇生活用煤、商业及公共机构用煤、农村生活(生产)用煤、工业小锅炉(小窑炉)用煤、城镇营运三轮车用煤、国有或民营粮库烘干塔用煤。型煤专用炉具应适合北方土炕取暖特点,便于安装,热效率≥70%,满足取暖、烹饪需要。
以联片集中供暖、棚户区改造、建筑节能改造为主要措施,加快推进城区集中供暖,实现散煤减量。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宜气则气、宜电则电,以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替代散煤。在不具备条件的地区,以清洁型煤配合型煤专用炉具实现散煤清洁高效利用。
沈阳市将全面淘汰老旧低效燃煤锅炉,淘汰2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365台。三环以内及周边重点区域内所有工地、货场、公园、市场、商业网点、企业、门卫室等场所严禁使用小站炉和大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