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燃煤小锅炉淘汰情况
2018-10-30
根据江苏省厅要求,到明年底前,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或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使用太阳能、生物质能锅炉等;推进煤炭清洁化利用,推广清洁高效燃煤锅炉,65蒸吨/小时及以上的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节能和超低排放改造;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其余燃煤锅炉全部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目前,扬州已全面淘汰、替换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力争本月月底前部分企业7台燃煤锅炉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者淘汰,其余燃煤锅炉2019年10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