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湖北、江西、青海)我国各省份工业锅炉治理方案汇总
一、湖北省
燃煤锅炉:全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储粮烘干设备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
燃气锅炉: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等地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试点工作。根据全省气源保障和储气调峰能力,坚持“以气定改”原则稳步推进“煤改气”。
生物质锅炉:因地制宜利用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替代煤炭消费,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出自《湖北省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二、江西省
燃煤锅炉:到2020年,基本淘汰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含茶炉大灶、经营性小煤炉),各设区市 建成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基本完成清洁能源替代。依法严把准入关,县级及以上城 市建成区不再审批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19年底国家级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到2020年底省级开发区基本实现集中供热。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集中供热范围内的分散供热锅炉全部淘汰,不再新建分散供热锅炉,确保实现“一区一热源”。
燃气锅炉:加强清洁能源供应和利用,推进省级天然气管道建设,稳步推进开发区“煤改气”工程。
生物质锅炉:鼓励发展生物质能,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出自《江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三、青海省
燃煤锅炉: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及茶水炉、经营性炉灶等燃煤设施,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在取缔淘汰燃煤锅炉的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注销承压锅炉使用登记证。
燃气锅炉: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生物质锅炉: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
——出自《青海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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