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气余热利用发展现状分析
余热资源是指在现有条件下,在能源利用设备中没有被利用的多余或废弃的能源,是有可能回收而尚未回收的能量,广泛存在电站锅炉及工业设备中。余热属于二次能源,我国余热资源丰富,各种工业炉窑的能量支出中,废气余热约占15%~35%,锅炉烟气热损失是各项热损失中最大的一项,一般在5%~8%之间。特别是在钢铁、电力、有色、化工、水泥、建材、石油与石化、轻工、煤炭等行业,余热资源约占其燃料总消耗量的17%~67%,其中可回收率达60%。目前,我国余热资源利用比例低,大型钢铁企业余热利用率约为30%~50%,其他行业则更低,余热利用提升潜力大。
虽然近几年民众和政府环保意识不断加强,政府对节能减排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火电装机容量占总发电装机容量的比重及同比增长情况有所下降,但是二者下降均非常有限。从截至2007-2011各年底发电装机总容量及火电装机容量来看,均处于平稳增长趋势。火力发电装机容量增长维持在8%以上,每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中,火力发电仍然是重中之重。
国家出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2011)》已经对火电厂的烟尘、二氧化硫及氮氧化物等重要污染物的排放均提出了比发达国家更加严格的指标。这就要求发电企业必须采用效率更高的除尘、脱硫和脱硝设备,必须采用生成氮氧化物超低的新一代低NOx燃烧技术,这将大大地增加企业的环保成本。因此,发电企业面临污染物排放的总量控制和指标控制的双重压力,不得不在提高机组参数、提高效率、节水、节油、节电以及余热回收方面下功夫,这增加了电厂投资和运行成本。对锅炉辅助设备制造厂来说带来了新的市场,对烟气余热回收这种新项目的推广带来了不可多得的机遇。
2012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以[2012]1662号文下发了《关于开展燃煤电厂综合升级改造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发电企业针对单机容量大于10万千瓦、小于100万千瓦的燃煤机组实施综合升级改造,项目的年节能量包括发电降耗和供热改造提效两部分,并给予一系列优惠政策的支持。其中锅炉系统改造项目列为首项的是“锅炉排烟余热回收利用”,升级提效的效果是“采用烟气余热利用换热器技术,若排烟温度降低30℃,机组供电煤耗可降低1.8克/千瓦时,脱硫系统耗水量减少70%”。目前郑锅锅炉烟气余热回收已是一项成熟技术,适用于排烟温度比设计高20℃的机组运用。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文件的下发,对烟气余热回收利用起到了助推的作用。
烟节能减排是我国当前推动工业可持续性发展的国策。随着《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的实施,我国火电行业在培养大型化、规模化的大中型电站的同时,向低能耗、低排放的方向发展,而烟气余热利用换热器能够在降低大型火电锅炉能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除尘器的除尘效果,在政策和市场需求的双重推动下,烟气余热利用换热器未来将迎来广泛的市场空间。虽然国内开展燃煤电厂余热深度利用研究已有较长时间,但烟气余热利用换热器技术的成熟及应用始于近两年,仍存在推广及应用速度缓慢及市场机制不健全、产品标准不统一、技术交流欠缺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协会及政府部门应首先充分发挥政策的导向作用,积极扶持烟气余热利用换热器骨干企业并提高其自主创新能力,健全行业的市场管理机制,规范监督管理;其次还应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国内新型省煤器生产企业与国外同行业先进企业的沟通交流,推动技术引进与吸收,不断提高行业的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