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燃煤锅炉拆改奖补标准
2019-08-28
根据拆除燃煤锅炉的蒸吨数、改造锅炉的蒸吨数等因素,补贴金额不等。
1、对拆除燃煤锅炉的单位,按照燃煤锅炉的蒸吨数,以每蒸吨1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对拆除原有燃煤锅炉后改造为天然气锅炉或者电锅炉的,在享受拆除补助的基础上,根据原燃煤锅炉蒸吨数,再按照每蒸吨1万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3、对地处山区的敬老院、公立学校、医院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专用锅炉的,按照原燃煤锅炉蒸吨数,以每蒸吨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锅炉拆除补助;
4、对地处山区的其他单位拆除原有燃煤锅炉改为生物质专用锅炉的,按照原燃煤锅炉蒸吨数,以每蒸吨2.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不再享受锅炉拆除补助。
申报奖补资金,需锅炉拆改单位向各县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供相关资料,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核通过后,拨付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