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燃煤小锅炉设备淘汰中
近日,山东省环保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市要加快推进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青岛、枣庄、东营、威海、日照、临沂6市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目前,临沂市正逐步淘汰燃煤锅炉。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临沂市应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争取2018年5月底前完成淘汰,确有困难不能完成淘汰的,自2018年6月1日起停止运行,6月底完成拆除淘汰。其中,属于高架源的(排气口高度45米及以上),应按要求与省和国家监控平台联网。城市建成区内目前尚未安装在线监测设施的,应立即停产整改;已安装在线监测设施但尚未与省级监控平台联网的,应于5月底前完成,届时完不成的,自6月1日起停产整改。
目前,临沂市逐步淘汰燃煤锅炉。按照《山东省实施细则》、《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要求,截至2017年年底,临沂市已完成了建成区和县城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
2018年计划如下:6月30日前,市辖五区热风炉全部改用燃气锅炉等清洁能源锅炉设备。6月30日前,完成行政区域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的淘汰。9月30日前,淘汰市辖五区20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煤粉锅炉除外),继续做好燃煤小锅炉“清零”工作。10月31日前,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35吨/时及以下燃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