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燃煤锅炉治理情况
2018-05-30
近日,锦州市政府通过全市拆除燃煤小锅炉工作调度会,进一步向市直关联部门及各县(市)区下达任务,即八月底前,必须无条件完成133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的拆除工作。
会上,该市环保局通报了燃煤小锅炉拆除情况;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汇报了各自情况。今年燃煤锅炉拆除工作,主要包括拆除133台10吨以下小锅炉;到今年底,除特许保留的锅炉外,禁燃区内其它燃煤锅炉应该拆除;建成区和各类园区之外的10吨以下燃煤锅炉尽量拆除;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2014年以来新注册10吨以下燃煤锅炉,锦州有72台,目前尚有60台锅炉需要拆除。针对这些“全国一盘棋”的规定动作,市政府要求,要在8月底前完成小锅炉拆除工作;6月底、8月底要对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要通报批评。